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湖南卫生事业发展

日期: 2025-05-05 00:15:17|浏览: 6|编号: 9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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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湖南卫生事业发展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湖南卫生事业发展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是时代使命所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十二五”时期,湖南医疗卫生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的战略部署,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以“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医疗服务公益化、卫生服务管理信息化”为基本途径,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一“十一五”时期湖南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过去的五年,是湖南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我们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成效初步显现,基本达到了中央的要求,实现了预期目标。(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扩面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90.8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农合参合农民4911.7万人,参合率达95.27%。提标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0年的每人每年120元。

保障水平有较大提升。2010年,全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2.8%、60%、65.1%;新农合统筹地区全部实行门诊统筹;积极开展提高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全年免费救治农村先天性心脏病患儿1509例;全省52万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经办能力明显提高。启动了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试点,开展了省内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医保关系无障碍转接;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住院费用即时结报,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率达到81%。(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在74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面扩大到60%的县市区。全面实行了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基本药物中标价格比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零售价下降了47.1%。增补了基本药物目录90种,并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推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部分试点县成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或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实行“收支分离、集中核算、绩效考核、财政监督”的新型财务管理模式。

制定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了财政投入,按照财力状况、人口等因素拨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综合改革中央和省以奖代补资金3.16亿元,拨付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3.2亿元,基本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三)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五年来,各级财政投入51.9亿元,实施了3828个卫生建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县级医院85所、乡镇卫生院2191所,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达5.86万个,医疗机构床位数达23.64万张,每千人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由“十五”末的2.26张增加到2010年的3.37张。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2010年为乡镇卫生院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400名、招聘执业医师70名,安排287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在岗分别培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人员3.14万人次、5.25万人次和5545人次。建立对口支援帮扶机制,34家城市三级医院与103个县级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823个乡镇卫生院和12157个村卫生室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初步形成“大院带小院、县院带乡镇、乡镇带村室”的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新格局。

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启动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17.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率10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任务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全省城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43.8%,农村居民建档率达27.4%,提前完成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实施了艾滋病、结核病免费检测、免费药物治疗和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免费救治等项目。(五)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按照“点面结合、先易后难、鼓励探索、逐步推广”的原则,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点上,株洲市按照省医改领导小组批复的改革试点方案,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医院改革,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机制和补偿机制,努力构建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面上,按照公益性要求,以强化服务为抓手,在对口帮扶、方便患者就诊、减轻患者费用负担等方面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和管理措施。

同时,深入开展了“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志愿服务在医院”和创建“平安医院”等活动,建立健全了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标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公立医院监管,无证行医、非法行医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切实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推进医院电子病历、临床路径管理和付费方式改革等试点,将同级医疗机构影像学资料和检验结果互认范围扩大到全省42所三级医院;推动建立第三方调解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加大医患纠纷治理力度,改善了医疗执业环境。(六)重大疾病防控卓有成效成功抗击了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突发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全省麻疹发病率下降了93.7%,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发病率分别下降了47.4%、50%、86.2%,连续17年无脊髓灰质炎、连续6年无白喉病例、连续10年无碘缺乏病、连续17年无淋巴丝虫病、连续7年无本地疟疾病例报告;开展了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226.8万人次,启动了部省联合洞庭湖区血吸虫病综合防治项目工作,全省疫区以行政村为单位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七)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中医药理论创新、中医药现代化与国际化、中医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较大进展,涌现出一批名院、名科、名医、名厂、名店、名药,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体系。

目前全省90%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了中医门诊和中药房、87%的综合医院开设了中医科,70%的村卫生室和83.4%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湖南的医疗卫生工作还面临诸多挑战,仍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人们更加追求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对医疗卫生的需求更高、形式更多样化;由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变化导致的食品药品安全、饮水安全、职业安全和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加上SARS、人禽流感、甲型H1N1等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以及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威胁的不断加剧,给社会医疗卫生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我们应坚定信心,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力争三年完成好医改这项艰巨任务,实现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扎实做好医改和各项卫生工作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需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集中力量和资源,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惠民为民正确导向,突出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突出循序渐进推进方式,加快推进医改和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一)着力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在稳定参保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2011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去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8万元。同时,全面实施门诊统筹,提升基金管理水平。以省为单位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加大重大疾病救助力度;推广就医“一卡通”,全面实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全面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积极探索省级统筹;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控制基金结余,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二)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总结74个县市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尽早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

建立省级增补药物目录,以更好地适应基层基本用药需求。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基本药物(含省级增补药物)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实行“招采结合、量价挂钩、集中支付、统一配送”,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和供应及时。全面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积极推行“收支两条线”,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市县政府将补助纳入预算,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医务人员待遇不降低。(三)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重点推进县级医院、精神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甲水平;推进医疗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对接;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为乡镇卫生院招收300名免费医学生,安排125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争到2012年实现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理念,推行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结合信息化建设,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规范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

(四)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基本公共卫生保障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要从2010年的17.5元提高到2011年的25元。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并严格落实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扩大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孕产妇保健等项目的覆盖人群和服务内容,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龄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对高血压、糖尿病病人进行规范化管理。继续做好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五)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适应群众看病就医的新期待,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创新和综合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株洲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应在省里批复方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管理体制、法人治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等综合改革,尽快取得实质性效果,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经验、提供示范。优化公立医院布局,每个县重点建好一所二甲以上的公立医院,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在县域内基本得到解决。构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格局。

大力推广便民惠民措施,全省二级以上医院特别是三级医院要切实加大力度,重点围绕改进群众就医服务、控制医药费用、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使群众感觉看病就医更方便、更实惠、更满意。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竞聘上岗、全员聘用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体现绩效的分配激励制度,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师工资待遇水平,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推广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同时,尽快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发展。(六)不断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减少危害健康因素,特别是减少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严重慢性疾病的发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防控力度,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以深入开展卫生城镇创建为抓手,扎实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害灭病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单项和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和有效控制能力。(七)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市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治理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监督抽检、食品安全案件查处等制度,完善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与监督体系,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真正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医疗执法等为重点的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八)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是华夏文明的瑰宝,也是医药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从今年开始,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服务收费价格等优惠政策。各地需结合实际,出台扶持和促进本地区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应在突出中医服务特色、提高中医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与普及等方面有所作为,实现我省由中医药资源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九)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医和人才强卫战略,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努力打造一批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流向基层、留在基层,满足基层医疗机构对人才的需求。

积极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护医务人员的正当利益,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引导和教育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加强行风建设,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着力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医改和各项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不仅是一条战线、一个领域的问题,而且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统筹兼顾,多方协同,共同推进。(一)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医改和卫生工作,把医改和卫生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摆上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按照中央的要求,建立包保责任制,县市区政府按照“一人一院”的要求,派出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级政府需层层签订医改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将落实医改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考核内容,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二)切实保障政府对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投入增长幅度需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各级政府将医改任务等卫生事业所需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三)切实强化对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宣传医疗卫生工作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积极争取社会的理解、支持,消除群众疑虑,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加大对医改政策和成效的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医改工作好做法、好经验,科学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为医疗卫生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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