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不忍睹!山东14岁少年与后妈顶了句嘴,竟遭亲爸拿酒瓶暴打!
今年14岁的小渺(化名),是德州市第九中学的一名学生。3月19日晚,小渺因为与后妈顶了句嘴,惹得亲生父亲不高兴竟然拿酒瓶暴打。无奈,小渺光着全身跑向小区门口,大喊救命,幸亏门卫保安及时相救。
记者见到小渺时,他的后背不停流淌着鲜血,头部也多处被砸伤,胳膊以及腿根部全部青紫。但小渺并没有任何的哭泣和吵闹,反而一言不发,眼神呆滞,问其被打原因,他始终沉默不语。
之后,民警用警服将孩子包起来,带到医院接受治疗。“酒瓶子再打深一点,就伤到了孩子小脑处,可能导致直接丧命。”主治医生称,孩子的伤情确实比较严重,头部两处缝针,背部一处缝针,此外,全身还有多处擦伤。
从医院出来,小渺的精神状态恢复了一些,他说现在只想离开这个家,“我在家只有两个字‘挨打’,我想永远离开这里。”据了解,小渺是离异家庭的孩子,这次挨打的主要原因,因为小渺不陪妹妹玩,还跟后妈顶了句嘴。
“孩子经常挨打,上次也是被扒光衣服,他爸爸拿着棍子暴打,听说也是在门卫上,躲了整整一晚,才算逃过一劫。”一知情人士说,小渺的父亲整日游手好闲,并没有正式工作,还喜欢酗酒,喝完酒打孩子是家常便饭的事。
据办案民警介绍,父母离婚对小渺有一些阴影,人变得很内向,多次挨打的经历,对孩子的成长无疑会造成更大的伤害。“现在一直联系不到孩子的亲生母亲,因为小渺仍需要父亲的照顾,所以也不能直接对其实施拘留”。目前,警方已介入相关“虐童事件”调查,并责成辖区居委会批评教育好涉事家长,共同监管好该学生的健康成长。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律苑事务所的戎辉,他说,离异家庭的孩子自尊感更强,尤其是像小渺处于叛逆期,因而父母亲要更多地关注孩子自尊感,直接暴力相向是应该受到法律惩罚的。
“当孩子出现跟父母的冲突时,一定不要带有生气情绪处理冲突,做父母的要安抚孩子的情绪,将孩子情绪舒缓后,再去教育孩子,帮助孩子纠正不良行为。”戎辉说。
故事中的爸爸也真是狠得下心,这样打孩子,会给孩子留下相当不好的影响的。其实不光是有狠心的爸爸,也有狠心的妈妈。接下来小编要分享另一则故事,枣庄一女子25000元卖掉了刚出生的女儿······
2月26日,滕州市公安局刑警二中队、界河派出所辗转数千里,将以25000元卖掉亲生女儿的女上网逃犯殴某从湖南宁乡县抓捕归案,揭露了网上拐卖儿童的黑色交易。
现年34岁的殴某,家住湖南宁乡县某村,2015年怀孕待产的殴某想通过网络卖掉腹中的孩子换钱花。2015年5月10日,殴某通过“收养送养”QQ交友群认识了在浙江瑞安打工的谌某。
谌某因为身体不好,结婚几年后一直没有生育孩子,一心想收养个孩子,当谌某得知殴某假借送养的名义卖孩子时,便以25000元的价格与殴某谈定买卖孩子的交易,并将殴某约到瑞安某医院生孩子。
2015年5月31日,殴某生下一个女婴后交给谌某,并拿走谌某支付的25000元现金。
2015年10月,滕州市公安局刑警二中队、界河派出所在侦办一起网络拐卖儿童案时,掌握了谌某、殴某的犯罪事实后,于2015年10月16日将谌某抓获,同时将四处逃避的殴某列为网上逃犯,全国追捕。
2016年2月,办案民警收集到殴某湖南宁乡县的线索后,辗转多省赶往湖南宁乡县,在当时警方的协助下将殴某抓获。
目前,殴某已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滕州市看守所。
从滕州警方破获的这起案件来看,谌某、殴某都是假借收养送养的名义进行买卖儿童交易的,他们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的收养法。
我国收养法规定,涉及生父母的送养,只有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才可以,而且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确认,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针对此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2010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也再次明确,“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部分违法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冒牢狱之险买卖孩,主要原因就在于送养的孩子大部分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其生父母也没有达到法律意义上的“特殊困难无力抚养”,通过网上“叫卖”还能得到几万甚至十几万的钱财。
因此,针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只有从源头上控制私自收养弃婴,加强监管,才能让所有的收养走上正规渠道,减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