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切片扫描仪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自动组织脱水机、超声乳化治疗仪、高清电子肠胃镜成像系统、病理切片扫描仪和红外荧光定位观察相机、乳管镜系统的联合采购项目的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报商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商品为一类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商品为二、三类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2(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自动组织脱水机、超声乳化治疗仪、高清电子肠胃镜成像系统、病理切片扫描仪和红外荧光定位观察相机、乳管镜系统的联合采购项目的第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报商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商品为一类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商品为二、三类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3(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自动组织脱水机、超声乳化治疗仪、高清电子肠胃镜成像系统、病理切片扫描仪和红外荧光定位观察相机、乳管镜系统的联合采购项目的第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报商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商品为一类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商品为二、三类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4(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自动组织脱水机、超声乳化治疗仪、高清电子肠胃镜成像系统、病理切片扫描仪和红外荧光定位观察相机、乳管镜系统的联合采购项目的第4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报商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商品为一类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商品为二、三类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5(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自动组织脱水机、超声乳化治疗仪、高清电子肠胃镜成像系统、病理切片扫描仪和红外荧光定位观察相机、乳管镜系统的联合采购项目的第5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报商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商品为一类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商品为二、三类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