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宠物狗扑倒小孩被摔死的背后,引发巨大争议
“遛狗拴绳粪便清,这是每一个狗主人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大家好,前几天,河北廊坊,一则“1岁孩子被狗扑倒父亲将狗摔死”的新闻冲上热搜。
事件发酵后,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引发了1.1亿阅读,近5000条讨论。
据报道,4月19日,河北廊坊,一位父亲带着自己1岁的孩子在小区里玩耍。
本来玩得好好的,却突然冲出来一只狗,将孩子扑倒。
孩子受到惊吓,孩子父亲怒不可遏,盛怒之下摔了一下狗,没想到把狗摔死了。
随后场面十分混乱,狗主人情绪异常崩溃。
孩子父亲和狗主人也产生了争执:
小狗主人说,她的狗很热情,只是舔了小男孩,对方就吓哭了。
她失控地叫喊:他(孩子)就哭了一下,去检查啊,我给你赔偿精神损失费。
蹲在小狗的尸体旁,她失声痛哭:我的孩子(狗)死了!
“把我抓走啊,把我弄死吧!”
整个过程,狗主人一直都处于失控状态。
即便警方到达现场,她也没有平静下来。
而随着事件的发酵,这条热搜引发了极大的争议,评论区也出现两级分化。
有人觉得,狗是被狗主人间接害死的。
有人断言,孩子父亲这么暴烈,怕不是有暴力倾向啊。
那么,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我不支持暴力,孩子父亲的做法,确实有争议。
狗主人亲眼目睹爱犬死亡,难以承受。对1岁的孩子来说,也可能蒙上心理阴影。
但是,狗主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情最根本的原因,在狗主人身上。
狗主人后来回应说:自己没有牵狗绳,有部分责任。
但小狗只有3个月大,当时并没有咬人。
你看,一开始给小狗牵绳,根本不存在后面的事。
遛狗拴绳粪便清,这是每一个狗主人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我建议就别养狗。
否则真出了事,害人害己还害了无辜的小狗。
是她的放任和疏忽,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小狗。
即使孩子没被咬出明显伤痕,但被扑倒、受惊吓是事实。
3个月的狗,成年人看,确实是小狗。
但对1岁的孩子来说,体型很大,是凶手。
你说,咬了人之后,再去检查,再给精神赔偿,可那个时候是不是太晚了呢?
在父母眼里,没有如果,做父母的也承担不起如果。
在你的眼里,狗很重要,可是在别人眼里,人比狗更重要。
所以有很多养宠人,经常会走进一个误区:
把自己的感情,强加到别人身上。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你觉得自己的宠物很可爱,温顺无害。
想当然地,觉得在别人眼中也是这样。
事实上,你觉得温顺的宠物,对害怕它们的人来说,就是猛兽,是威胁。
小狗这一秒扑倒孩子,下一秒会做什么?没人能预测。
所以,事情已经发生,谴责任何一方都没意义。
但是,从中折射的社会现象,却要引起重视:
比如这种论调:狗就不是一条命?你孩子宝贵,要不孩子出门也牵个绳?
在某些猫奴、狗奴眼中,动物的生命,和人一样重要,甚至凌驾在人头上。
因此他们散养宠物,任其对人造成威胁。
要知道,狗权不能高于人权,这是社会底线,不要把动物权利凌驾于人之上。
之前,河南一名3岁男孩,就被邻居的狗咬伤致死。
狗被依法处死,狗主人也被刑事拘留。
不知道得到这个结果时,狗主人有没有后悔。
他面临的,不仅是法律的惩罚,还有良心的谴责。
所以,想保护自己的宠物,最好是时刻管束。
在法律上讲,这也是你必须做的。
很多人将猫猫狗狗,当成精神寄托,把它们看得比自己亲爹还要重要。
以至于造成许多悲剧。
2019年,武汉一个骑车上学的小男孩,被两条重达70斤的大狗凶残撕咬。
直到保洁员听到孩子惨烈的叫声,满身鲜血浑身赤裸的孩子才得救。
后来,孩子身上的撕咬伤,至少40处,生殖器都被严重咬坏。
而这两条狗都是小区一户别墅业主所养的,多名业主都曾被咬过。
可狗主人依然不牵狗绳,也不戴嘴套,仗着可以赔付,就大摇大摆。
同样,在安徽合肥,一名男童在小区玩耍,被一条没牵绳的狗疯狂撕咬。
当时孩子满脸鲜血,面部伤口很深,一共缝了100多针。
还有芜湖6岁男童被恶犬咬伤,紧急送医后,被诊断为狂犬病!
最终,孩子没能抢救过来,不幸离世。
太多太多这样的悲剧了。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
虽然伤人的是狗,可真正的罪魁祸首,却是人。
他们宁愿去赔钱,去伤害人,也不愿让自己心爱的“孩子”受委屈。
在他们眼里,人权不如狗权。
比如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徽州宴老板娘”。
她没牵狗绳,吓到孩子后,竟然威胁孩子的母亲:
“敢动我的狗,我就给你孩子刺死”;“你的命没我狗值钱”。
她并不是说说而已,而是打心底认为,别人的命没有自己的狗值钱。
她就是要遛狗不牵绳,让它在小区自由奔跑。
至于别人的安全,她才不在乎。咬人了,赔点钱就是了。
像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他们把社会规则和他人踩在脚下。
将狗权凌驾于人之上,价值观极度扭曲。
他们自己对宠物的特殊感情,就强求全社会的人买单。
正是这种人的存在,才让人与动物的矛盾激化。
如今,“狗命”不如“人命”,这是一种非常畸形的社会现象。
在某些人眼中,父母的命,比动物还贱。
曾经新闻报道过,西安一名女子,把80岁的老母扔到楼道,不管不顾。
可她女儿,却养了12只猫,两条狗,悉心照料养着。
每一只宠物都吃得白白胖胖,却把不能自理的亲妈从家里赶了出来。
讽刺吗?讽刺。悲哀吗?悲哀。
在这位女子眼中,亲生母亲,还不如她养的猫和狗。
“养儿养女一辈子,到头来还不如一只狗!”真是嗤之以鼻啊。
说实话,动物重要,爱狗爱猫也没错。
可是把宠物看得比自己爹妈还重要,这到底是道德的滑坡还是人性的沦丧?
文章写到这里,并不是说我们要禁养宠物。
但前提是,你要先保障人的权益,狗权绝对不能高于人权。
爱它的前提,是让它不伤害人,不把它的重要关系凌驾于人之上。
所以希望更多人能明白,你喜欢你的狗或者猫,别人不一定喜欢。
你要把它凌驾于人权之上,那么, 你就要为此承担带来的代价。
非常喜欢罗翔老师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人是无价之宝,人永远高于动物。
确实是这样,而大众反对的,不是养宠,而是把动物权利凌驾于人之上的人。
希望你知道,当你打破边界,危害到他人安全时,你的爱宠,也会面临灭顶之灾。
所以如果你真的喜欢,就别让它们,为你的愚蠢和狂妄买单了。共勉!
最后,不知大家对此次事件怎么看呢?欢迎后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