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民政部门联动助人障母子三人返乡安置

日期: 2026-02-15 15:09:41 |浏览: 0|编号: 104581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四级民政部门联动助人障母子三人返乡安置

2024年10月28日,襄阳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吴群同志、襄阳市救助管理站站长管志伟带领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将李某林及两个小孩送回户籍地及安置住所处,并送上学习书桌、书包等学习用品及米、面、油、棉衣、棉被等生活物资,小浩入读住宿制小学,小影入读幼儿园,母子三人在襄阳市民政局、谷城县民政局、庙滩镇民政办、村居委会四级民政部门联动接力,开启新的生活。

李某林,于2024年7月29日由王寨派出所送至襄阳市救助管理站,并携两名未成年男孩(小浩6岁,小影3岁),工作人员为李某林和两个孩子办理入站登记时发现其行为怪异、思维混乱、沟通不畅,立即通知驻站医生面诊,后由安定医院接送入院观察,两个小孩入住服务区,由服务区工作人员和未保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及安抚,其间我们通过公安机关人脸比对,发现两个孩子没有户籍信息。遵循归属地原则,襄阳市救助管理站请谷城救助管理站核实李某林家庭情况得知,其户籍为谷城庙滩镇,年幼父母双亡,有一个亲姐姐,亲姐姐家庭条件困难,无力帮扶李某林。此事立刻引起市民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与谷城县民政、公安等部门对接。为确保工作得到及时解决,谷城县政府于2024年11月12日立即召开由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妇联、县残联等多家单位参加的紧急协调会议,对李某林及两名未成年救助对象救助安置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加急办理,并设立了办结时限。

滞站期间,襄阳市救助管理站为李某林及两个小孩提供日常生活照料,为两孩提供学前教育、行为矫治及医疗救治,协调卫生部门为李某林本人出具精神鉴定及智力测试,积极协助庙滩镇政府各部门为李某林换领了新身份证,补办两个小孩的出生证明。目前庙滩镇政府已为其落实了保障房、为两个小孩办理了户籍并找好了适龄学校,以及为其一家三口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方面补助。

今后,襄阳市救助管理站将持续关注李某林及两名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情况,做好源头治理回访帮扶工作,让李某林不再携带两个孩子外出流浪。同时,联合谷城县救助管理站、庙滩镇民政办、村居委会加强两名未成年人思想、学习、生活方面的教育,鼓励孩子更好地学习,接受良好教育,做社会有用之人。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旅游网上看到的!